![]() |
|
|||
身为囚犯,胆大包天,竟敢问责国家总理,但这不是天方夜谭。
前些日子《光明日报》报道,德国北部某州首府的行政法院不久前判决,政府部门应公布4年前默克尔总理在该州为美国总统布什举行的一场露天烧烤晚会,何以花了870万欧元的巨额费用。赢得该诉讼的竟是德国南部巴符州的一名在押囚犯。此人曾因抢银行并劫持人质被判入狱。不久前,他向法院提起了上述这一质问总理的诉讼,法院根据《信息公开法》判这位囚犯赢得了官司。
在我们国家里,公民问责官员并取得胜利,也不是“大闺女坐轿”。最新一则是去年12月28日《兄弟,随便花,哥出钱!》一帖,网站热传,媒体跟进。海门市审计局24名公务人员陪同15位来客,工作交流不到4小时之外都是陪对方吃最高档饭店、住最高档酒店、唱最高档KTV,两天两夜花费不下10万元。据新华社报道,审计署已就此彻查,当事人海门审计局局长施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职处分。此前,南京市江宁区原房产局局长周久耕,被网民监督到“抽天价烟”、“戴天价表”,后经纪检监察部门查实周久耕有巨额贪污受贿,一审被判11年。对此种种,百姓称快。
但,诸如彭水诗案、稷山文案、高唐网案、灵宝帖案——则既有最终回归法制轨道的喜悦,也有一波三折、曲折艰险的苦涩。在记者或老百姓问责面前,有些看惯低眉顺眼的“冒号”视若天外来客,或漠然反问:“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或嗤之以鼻:“你问个球!”问责热脸常碰官员冷屁股。前些年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更以劳动教养残酷打击反贪举报人郭光允。有些官员目无法纪,千方百计让群众敢怒而不敢言,百般抵抗“千夫所视、千夫所指”这个反腐败的铜墙铁壁。
中央领导人谆谆告诫:“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赋”。公民监督与问责官员,本应是权利的常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主动向政府申请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一些蠹虫硕鼠的吃、喝、嫖、赌、捞,一些败家子长官的浪掷公款,没有不露马脚的。倘时有在法治支撑下亿万公民的监督与问责,那么“让民众控制政府的钱袋子”就不是梦幻,而陶醉于“收益大于风险”中的贪官们,能再那么“有恃无恐”吗?
GDP飙升的强大不是真强大,公民爱国心的强大才是真强大。未剥夺政治权利的德国囚犯,能就国事问责总理并胜诉,是一种人类文明。鄙人浅见,央视每年春节有许多英模晚会,何不也来一场“公民问责人物”专题晚会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消除贪腐这一亡党亡国危险,不畏风险、奋勇一击的这些草野志士,若能出现在央视大厅聚光灯下,举国观众眼中会闪现出什么光芒呢?人们会想起当年革命战争枪林弹雨中那些官兵,那些支前老农、过江船夫、城市地工……
敬礼,时代精神!敬礼,时代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