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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就感觉下半身动不了。”郝女士说,后来经路边的行人告知才明白,自己是被一个“飞”来的大活人砸晕并飞出两米多的。当时地道口处发生了车祸,一辆由南向北开的丰田汽车和一辆逆行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主被撞飞到了路边,不偏不倚地砸向郝女士,致使郝女士的腿骨被砸成了粉碎性骨折。交警部门裁定砸伤人逆行的摩托车主负主要责任,丰田车主负次要责任,郝女士无任何过错。
郝女士从住院至现在为止,已经花费各种费用2万多元,摩托车主称自己没有钱,所以至今没有进行任何赔偿,而丰田车主说自己是次要责任,而且已经付了1万多元的医药费,所以现在也不再向郝女士支付任何后续治疗费用。“误工费和彻底治好病的后续花费,2万元是远远不够的,但现在主次责任人全都不赔偿,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了。”郝女士的家人拿着医院的账单一脸愁云地说。
主次责任双方都拒绝赔付,难道郝女士和她的家人就只能自认倒霉吗?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天津卓茂律师事务所的刘新伟律师。刘律师认为,两车主在郝女士的事故中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所以郝女士可以将汽车车主和摩托车车主一同起诉,由法院判定双方的赔偿金额,并且定有无赔偿能力。如果真的确定摩托车主无赔偿能力,则应由具有赔偿能力的责任人承担郝女士的全部损失。至于主次责任人各应负担多少赔偿金问题,汽车车主可以另行起诉被交通队认定是主要责任人的摩托车主,而这和赔偿郝女士案无关。(见习记者吴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