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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大货车撞倒电动自行车,肇事者没停车还拖带受害人驶出百余米,直至受害人跌落死亡后逃逸。警方通过监控录像,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24小时锁定肇事车并迫使肇事嫌疑人投案。
拖带百米致死午夜肇逃案发
1月14日22时38分,交警汉沽支队接110报警称,汉沽杨家泊辛庄村发生致1人死亡交通事故,肇事车逃逸。接警后,交警汉沽支队支队长程显亮立即带办案交警赶赴现场勘查。肇事现场在汉沽芦堂路辛庄村委会门前,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路边,距电动自行车118米处有一男子倒在血泊中,身上有明显刮蹭和碾轧痕迹。经勘查,路面有拖带痕迹,受害人身上有轮胎印记,现场没有发现肇事车遗留线索。交警汉沽支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该案。
分析监控录像锁定肇逃车辆
警方连夜大规模走访和寻找目击证人,还调取案发现场附近唐津高速公路出口和宁河县芦台镇出口监控录像。经分析监控录像,号牌为冀BH4971的解放绿色重型半挂货车进入警方视线,因该重大嫌疑车在案发时段经过案发地点,案发地点前方监控录像显示该车速度快。办案交警随即逐一寻找该车前后经过案发地点车辆,确定了案发具体时间,锁定该车即为肇事逃逸嫌疑车。
通过网上查询,警方得知该车登记为河北省唐山市果园乡。次日一早,办案交警随即赶赴唐山,但到达唐山后,交警并没有找到肇事车也没找到车主。在唐山交管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办案交警确定肇事嫌疑车属本市武清区居民刘某所有。
司机最终投案供认肇逃事实
确定肇逃嫌疑车所有人后,办案交警赶赴武清区并在武清交管部门协助下找到车主刘某。据刘某介绍,2006年7月他在唐山市购买该车,案发聘用驾驶人为北辰区人靳某,15日凌晨靳某驾车回武清,车主一早发现该车有撞痕,便拨打电话询问已回家的靳某,接通电话的靳某支支吾吾,说家中有事不干了,再次拨打电话时已关机,此后靳某不知去向。
办案交警随后向靳某家属宣讲政策,迫于压力,肇事者靳某1月15日22时到交警武清支队投案。经审理,靳某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此时距离肇逃案发生仅24小时。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汉沽分局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