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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0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胜玉主任所作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天津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一个排头兵”、“两个走在全国前列”、“四个着力”和“五个下功夫、见成效”的重要要求,按照市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发挥作用,保障和促进“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