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市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多部门综合治理无证无照,并对多部门具体职责分工进行了详细明确,对推动本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了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分工,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占用道路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或未在指定地点经营并影响市容的违法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应当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办理、已经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仍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公安、人力社保、国土房管、农业、文化广播影视、卫生、出版、烟草专卖、通信管理等行政许可审批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未经本部门许可或批准、已被本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以及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或批准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房屋产权、物业、供水、供电、电信、邮政、通信等单位要加强行业自律和管理,在接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停止向违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条件的执行通知后,应立即执行。 (记者扈嘉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