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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昨日从公安消防部门获悉,为规范行使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公安局日前制定出台了《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据了解,《办法》中所称的自由裁量权,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在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选择对当事人是否处罚以及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的权限。
《办法》共分12条,在遵循过罚相当、公正公开及时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行政处罚原则的基础上,增加规定了处罚幅度等级原则。《办法》确定了较轻、一般和较重三类处罚等级。
一般情况下,罚款处罚适用法定幅度内的30%至70%;具备法定从轻和《办法》规定处罚情形的,罚款处罚适用法定幅度内的30%以下,或者选择法定处罚种类内较轻的处罚;具备法定从重和《办法》规定处罚情形的,罚款处罚适用法定幅度内的70%以上,或者选择法定处罚种类内较重的处罚种类。
同时,《办法》还明确细化了过失引起火灾等34种违法行为的具体裁量标准。 (记者冯琳通讯员李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