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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要求,就2011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本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的主要任务进行安排与部署。
会议要求,通过执法办案、化解社会矛盾为大局服务,拓宽通过和解解决纠纷的视野,探索邀请并委托行业协会、企业主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个人协助调解的体制、机制,形成多渠道、多层面化解矛盾纠纷的格局;坚持能动司法,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特别要重视维护滨海新区的金融安全,在案件审理中发现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和改革创新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纠纷,提前进行研究。重点对本市各融资租赁公司适用融资租赁司法政策情况进行跟踪调研,了解司法需求,对保理业务进行调研,适时提出司法建议;各级法院要集中力量审理劣势、困难国有退出企业破产案件,确保本市“调结构、促转变”目标顺利实现。倡导商事审判专业化,探索设立专业法庭或专门审判庭。对不具备条件的,推广专业合议庭审判方式,杜绝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上下级法院间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的沟通,并就沟通方式和范围提出要求。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公正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