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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教委获悉,市教委制定了优质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三年方案,三年内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的比例将提高到50%,降分录取幅度提高到20分。通过招生制度改革创新,带动区域内初中学校均衡发展,有效遏制“择校热”。
据悉,为缓解“择校热”,2008年本市率先在河东、北辰、塘沽和大港四区试点建立“市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制度”。2009年,这项改革在全市推广。
根据“三年方案”确定的时间表,今年本市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将由去年的20%提升到30%,2012年将提升至40%,2013年提升至50%。降分录取幅度由此前的10分提高到20分。同时,市教委鼓励各区县创造条件,争取提前达到50%的目标。
权威解读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制度
有才是关键全才更欢迎
学业水平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都要达标
本市将大力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制度,三年内指标定向分配的比例将提高到50%。本报记者就市民普遍关心的“什么样的学生才能被推荐”,“推荐生如何报考”,“怎样保证推荐过程公平公正”等问题,对市教委中学处处长黄炎进行了专访。
三年实现半数指标定向分配
黄炎表示,市教委已经制定了优质高中招生制度三年方案,将不断提升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逐步改变以升学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使教育教学工作更加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根据“三年方案”,今年本市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提升至30%,2012年将提升至40%,2013年提升至50%,同时鼓励各区县创造条件提前达到50%的目标。这项制度的出台,使得普通中学的优秀生有了更多机会可以进入优质高中。
推荐生须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据黄炎介绍,推荐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同时符合四个条件:首先必须是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包括蓝印户口;学生在学籍所在的初中校就读三年不择校;市级初中学业水平考查4个科目中,至少有两科达到“良好”,其他科目达到“合格”;此外,学生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初中综合素质评价达到3A和2B,其中道德素养必须为A。
可填报一至两所高中校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参加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允许填报一至两所优质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志愿,并可享受降20分录取。同时,招生中依据每一所学校分配的指标生名额,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以及填报的志愿,依次录取。
推荐名单必须进行公示
推荐工作公开透明。各区县将严格按照推荐原则制订相关的实施方案,报市教委审批后,才可实施。而在推荐过程中,学校一般经过班主任提名、年级组和校领导审核,推荐学生名单必须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市教委将对优质高中指标定向分配制度改革的结果进行监控和评价,并定期公布评价结果。(记者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