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新闻采访,贵在发掘。其发掘过程,有时像做工程,需要精心设计;有时像谍战,需要大智大勇。
1995年春节前夕,我打电话给山东大众日报总编助理梁国典,问当地有无重大新闻线索?梁说:“泰安出了大事儿,市委书记胡建学领头儿,整个领导班子被双规,案情不明。上面有令:不得采访。你有本事?就去试试这个。”
如今大型“窝儿案”早已不是新闻,但当时一个地级市市委全军覆没,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未有过。那是超级新闻,勾得心发痒。机会终于来了——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反贪总局,说明要大张旗鼓地“反贪”了,关键是如何打进反贪总局。转天,打电话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系,说明要采访反贪总局局长,对方是位女同志,没问清是谁,就说:“你们的要求我们请示过了,明天上午过来吧。”放下电话后,心中窃喜,对方准是闹错了,把咱当成了什么人?
第二天早上,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接待室,昨天联系的那位女同志在电话里不干了:“对不起,我们误把你当成了《人民日报》的人。本院有规定,从不接待地方日报的采访……”任她滔滔解释,我只说一句话:“是您让我过来的,清晨4点起床,赶6点的火车……”做事不慎,理亏的是她,于是她说:“那先上来吧。不过咱得说好,领导若说不见,你就得走人。”
进了反贪总局办公室,一声“坐这儿等着吧”,就再也没人理你,一小时、两小时地等下去。等待时眼睛不闲着,搜寻着一切有用的线索:《世界各国反贪污贿赂的理论与实践》、《惩腐反贪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中外反贪法分解比较》两本书埋在书堆里。赶紧取过来,速读后写出3个问题,交给一位年轻女士,说:“请您跟局长说,《天津日报》记者等候两个小时了,只提三个问题,一刻钟即可。”那位女士时间不长回来说:“去吧,一刻钟。”
不知是出于礼貌,还是针针见血的问题吸引了局长?什么一刻钟,你只要开口,我就抓住你的话头不断问下去,让你自己忘了时间,不知不觉地跟着走。有那两本书垫底儿,我的提问多少有些“专业”味道,局长有了兴趣,而且还嫌不断响起的电话铃声太吵,说:“走,咱去换个清静地方。”哇!他倒舍不得放我了。
采访相当成功,局长高兴地说:“你比他们(指刚采访他的人)知道得多。在这儿吃饭吧。我有事儿出去,找个人来陪你。”他迅速地喊来一个人,一介绍,竟是反贪总局副局长,而且就是那位去济南协助山东检察院侦查泰安大案的副局长。吃饭就是工作餐,但很丰盛,饭桌上几次探问泰安的案子,对方守口如瓶。有趣的是,碰到了把我晾在一边的那位女同志,她远远地看我,模样很怪异,不用问,就知她心里在想什么——这人怎么没走?而且还和领导泡在一起?
4天后,稿子写出来,8000字,标题《反贪风暴在中国》。送审时,局长非常高兴,用了6个小时,从头到尾修改得极其仔细,然后让秘书复印,并说:“再有记者来,就拿这个当材料了。”一看火候到了,我说:“别谢。我想写写中国的检察官,‘泰安大案’是个极好的素材,我想去采访,写好后一定经过检察机关审查后再发表。”局长思考了一下说:“好吧,陪你吃饭的那位副局长你已认识了,去找他吧。”
我真正的目的是要去泰安,去与贪官们面对面较量的第一线。采访那位副局长,他很客气,但咱不客气,是想逼出一句话:“干脆你去山东吧。”结果怎样?他还真就说出这样的话:“要想了解具体问题,那你只好去一趟济南了。”当时我心里美坏了,但还得作出无奈状:“那就只好跑一趟吧,不过您得帮我打一个电话,不然人家知道我是谁?”
当地检察机关弄不清为什么会在案子还未完全了结的时候,突然“派”来一个记者,而且还是《天津日报》的记者?接待人员说:“省委有令,不许采访。这样吧,等到能报道时,我第一个通知您。”说完,他起身出去,估计是向局长请示,一会儿他回来说:“您必须要让我们审稿,必须要等到我们同意的时候发表……”随后派来两个办案人员。一见面,他们就说:“我们有急事,只能谈一小时。”一小时后已是晚6点,办案人员假模假式地说:“吃饭、吃饭。”借此终止采访。
到了餐厅,两个办案人员躲到一边嘀咕,凑过去一听,原来是拿不准吃饭的标准,10元?还是15元?我说:“嘿,我来吧,我们经费富裕,吃饭全报销。”谁给报销?没影儿的事!问题是十几块钱的饭菜怎么吃?几口不就扒完喽?不行,得把他们黏住。于是就要菜,以答谢为名要了满满一桌的菜,还有6瓶啤酒。吃吧,喝吧,菜得一道道地上,酒得一口口地喝,全吃下来至少两小时。而就这两小时里,在不断碰杯的氛围中,又得到了许多东西。
回家后,攒出一篇7000字的文稿,故意将人物、时间、对象搞乱,然后传给山东检察院,目的就是要给对方看:你不认真接受我采访,稿件水平就这样;而且还明确告诉他:此稿还得送交反贪总局领导审阅。
两天后,对方主动打来电话,不客气地批评:“这样的稿件不能送交总局领导审阅,你采访不细,文中很多地方失实。”我一听立刻毫不客气地回击:“这么大一个案子,只采访一小时,怎么会写好?”
第二次去山东,直接深入泰安专案组。那是在一座隐蔽的山里,竹林、清泉、小别墅,检察官们封闭式办公。作为记者,等于是钻进了专案组的“核心”,一连采访了7名检察官,录音磁带就有20多盘……
半年后,当新华社发表有关这一大案的第一条消息后,《天津日报》即按当初与检察机关的“约定”,立刻推出已经山东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审查通过的长篇通讯《泰山脚下的较量》,2.8万字,详细披露泰山脚下人民检察官与一大群贪官之间斗智斗勇的过程。随后又写出《胡建学最后的陈述》和《无欲则刚公丕汉》等4篇新闻特稿,在全国引起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