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23日电(记者汤计)记者从23日召开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秘书长白志明(正厅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调查结果证实,白志明从2002年1月至2009年7月,在其多个职务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占用公物等,违纪总金额折合人民币3954万元,白志明主动上交个人其他所得658万余元。另外,白志明还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