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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频道1月24日电(记者孙洪磊)1月1日,天津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正式启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将登门入户开展普查对象清查登记,全面查清天津市河湖、水利工程、河湖开发治理保护、经济社会用水、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等基本情况,准确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水利能力建设状况,进一步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有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和国家粮食安全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2010年初,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水利普查,并先后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对本次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为做好天津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市政府成立了天津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市水利普查办公室编制出台了《天津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安排,本次水利普查的普查对象为天津市境内所有河湖、水利工程、水利机构和重点经济社会取用水户等,普查内容包括河湖基本情况、水利工程基本情况、经济社会用水情况、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水土保持情况、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灌区和地下水取水井情况等八项内容。本次水利普查计划分为四个阶段,2010年为前期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编制普查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和宣传动员;2011年为清查登记阶段,主要任务是清查登记、台账建设和现场调查;2012年上半年为填表上报阶段,主要任务是填表上报、数据处理和审核验收;2012年下半年为成果发布阶段,主要任务是成果验收和宣传发布。在本次普查工作中,市级普查机构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推动、监督、指导和考核,区县级普查机构负责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完成本区县行政区域内普查数据的具体填报工作,并将成果上报市级普查机构汇总。
截至目前,本次水利普查前期准备阶段的普查机构组建、实施方案编制、普查经费落实、清查登记培训、河湖名录清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等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1月1日起正式进入清查登记实质性阶段。按计划,2011年1月,全面启动普查台账建设工作;2月,完成普查工作底图和河湖名录制作发放;3月,完成基层登记台账管理和数据处理上报系统安装布设;4~12月,全面开展普查对象清查登记,分批分期上报普查数据。同时,天津市还将对市、区县两级水利普查工作人员继续开展技术培训。
市水利普查办公室呼吁,希望全市所有普查对象积极支持配合此次水利普查工作,依法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确保清查登记的数据质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