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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是名正言顺地去索要业务提成,一女子却趁办公室无人之机偷走了桌上的摄像机,日前,这名顺手牵羊的女子被河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罚金1万元。
39岁的女子狄某是本市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8月4日16时许,狄某到本市一家科技开发公司向该公司经理刘某索要业务提成。因刘某未在,狄某遂趁无人之机将刘某放在办公桌上的一部黑色索尼牌数码摄像机窃走(价值人民币7950元),后离开现场。刘某报案后,民警经侦查于同年11月15日在狄某家中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审查,并收缴被盗摄像机,后经进一步侦查成案。记者孙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