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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1月26日电:记者从昨天(25日)召开的天津市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天津市将出台新的增收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协商共决、政府督导和绩效激励四项机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计划增幅16%。按目前天津最低工资标准每月920元计算,有望达到1070元左右。天津市今年还将为全市138万企业退休人员每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80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达到月人均1700元。
据悉,天津市将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市人力社保部门将继续颁布工资指导线,并分别提高基准线和下线至16%和7%,为企业增资提供制度支撑。对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居民服务业、住宿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将首次尝试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引导行业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合理提高职工工资。此外,天津市今年还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计划增幅16%。目前天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20元。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划增16%计算,有望达到1070元左右。
今年,天津将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适时调整社会保障待遇,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据了解,天津今年将为全市138万企业退休人员每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80元,天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达到月人均1700元。除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外,今年天津还将提高多项参保人员待遇。允许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的人员后延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明确因病非因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病残津贴发放标准,制定参保人员因病非因公死亡的遗属待遇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平均住院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60%,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由800元降低为600元。(记者尹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