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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市将以一次性发放现金的形式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并全部在春节前发放到位,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春节生活补贴将惠及13万余户家庭、30万困难群众。
据了解,此次发放生活补贴的范围和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救助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
据统计,截至去年12月底本市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11.6万户,24.5万人(其中城市低保8.2万户,16.5万人;农村低保3.4万户,8万人)。享受城乡特困救助待遇的1.1万户,2.6万人(其中城市特困救助家庭0.8万户,1.8万人;农村特困救助家庭0.3万户,0.8万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人员1.3万人。
市民政局要求,各区(县)要认真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高度重视春节前为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各区县民政、财政部门要紧密配合,保证补贴资金及时到位;要强化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要认真审核补贴对象,规范发放程序,公开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使发放工作透明公开。记者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