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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个河北省农民招摇撞骗,冒充民警骗取他人钱财;广西一无业游民冒充税务局科长骗了1.5万元;还有更离谱的,塘沽区50岁的居民谎称自己是公安局长的弟弟、政法委书记的叔叔诈骗了5万元,最终他们分别以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被判刑。
冒充管教民警招摇撞骗
赵强,河北省小王庄村人,初中文化。2009年3月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同年8月17日被释放。同年9月3日,赵强冒充天津市第一看守所管教民警李某,以被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的服刑人员王某需要治病为名,骗得王某家属姚某的3000元人民币。2009年10月20日,赵强被抓获归案。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赵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且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冒充税务局科长骗钱
46岁的李庆是广西人,无职业。去年3月13日9时30分许,李庆伙同钟某(另案处理)经预谋后,窜至塘沽胡家园街以问路为由和仝某搭讪,李庆冒充税务局科长拉仝某入股。当天中午,仝某将15000元现金交给李庆等人,李庆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庆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夫妻谎称“官亲”诈骗
陈锁、王秀夫妇是本市塘沽区人,陈锁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9年6月期间,陈锁编造其为塘沽区某村村长,其哥哥是公安局局长、侄女是政法委书记的谎言,对刘某称,只要花5万元,就可让他的儿子释放出来。由于刘某的儿子涉嫌绑架罪被公安机关羁押,刘某救子心切,于是将5万元交给陈锁。
法院认为,陈锁夫妻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二被告在案发后能够归还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陈锁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10000元,王秀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