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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日,家住和平区的张先生的爱人在同安道附近的一家农贸市场购买了一公斤养殖虾,但回家后却发现虾头内、虾头与虾身的连接处都有类似胶状的物质。
张先生介绍,此前,在逛该市场时也曾发现过有商户销售的虾上,有类似的胶状物质。“当时还有购买的市民找到商户理论,但商户表示这是明胶,食用无妨。”张先生表示,“这些物质摸上去还有弹性,是不是用这个物质把虾头和虾身粘上的,这样的虾怎么敢吃呀!”
已有三家被责令下架
昨日下午,记者将张先生的遭遇向工商和平分局专业市场二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反映,工作人员表示,虾上是不允许有胶状物质的,他们会立即前往该市场进行查看。下午4时许,该所工作人员回复称,经过检查,市场内的3家商户销售的虾存在类似问题,商户表示他们进货时就是这样的。“目前尚不能确定到底是什么物质,我们已经拍照取证,考虑到食品安全问题,已经责令3家商户将销售的虾暂时下架,我们会向上级汇报此情况,并会移交到相关部门待进一步检查。”
另外,该工作人员表示,张先生可以随时去找销售给他虾的商户或向市场管理部门投诉,将购物款退回。同时,张先生也可带着购买的虾,找到相关部门进行化验,如化验结果确实为不应添加的物质,可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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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为切实维护春节期间的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要求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加大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区域巡查力度;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另外,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将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