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从3月1日起,2010年度各类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将全面展开。为切实发挥年检验照在服务发展、监管维权中的作用,今年,本市工商部门创新了年检方式,改革了年检内容和范围,以进一步支持服务企业发展。
创新年检方式:一是全面推行网格化年检。在审查年检材料时,将紧密结合网格化管理系统记录的日常检查信息和年检人员掌握的情况,并在必要时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依法做出处理。二是扩大团体年检。对设有多家分支机构的企业、有多家投资关系的集团企业、连锁企业等需要集中办理年检的或需在全市多个登记机关办理年检的,可以由企业总部或集团公司等提出申请,登记机关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要件、统一程序、统一办结”模式,采取上门或集中审查年检材料的形式,履行年检程序。对政府重点支持项目、关系到国计民生或行业内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及区县示范工业园区等可以采取集中年检、上门年检、团体年检、联合办公等多种形式,在办公场所设置“绿色通道”、“午间值班岗”、“咨询台”等服务岗位,为企业提供灵活便捷服务。三是深化网上年检。进一步提升完善网上年检软件功能,增设智能化审查模式,将年检的操作规范、审查要求等业务内容与计算机操作融合,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年检材料的部分审查工作,尽量减少或避免人为差异。同时增设演示、填报提示、常见问题解答、数据自动平衡等人性化功能和提供24小时开通、表格下载、在线填写、审查进度发送企业邮箱等办法。
改革年检内容和范围:一是减少提交审计报告。法定住所位于滨海新区且在住所正常生产经营、没有因注册登记事项违法被处罚、被举报的情形和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可免于提交审计报告。法定住所在其他区县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应按法律法规规定提交审计报告;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亦应提交审计报告,其他公司可免于提交审计报告。二是免交前置许可复印件。除食品、药品、农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娱乐场所、电力供应施工、民用爆破器材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业外,其他行业可免于提交前置许可证件复印件。三是免予对特定主体的年检验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2011年2月28日前已注销、已转制或已歇业和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且无意再继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免于年检验照。年检验照期间申请并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可免于年检验照直接办理注销手续。四是免交一级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电信、石油(加油站)等层级较多的分支机构,不再要求提交一级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只需提交上一级机构上年度已年检并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此外,在年检工作中,工商部门将重点检查食品和乳制品、股权投资基金、药品、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许可审批证件是否合法有效;重点检查应缴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切实加强出资行为的监管,加大资金催缴力度,特别是外资企业出资到位;重点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是否属实;其他登记事项是否存在违法。发现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将及时依法做出限期变更或注销登记、处罚、移送有关机关等处理。
为保证年检验照这种法定监管职责的顺利履行,工商部门还将加大行政指导的工作力度,运用引导、说服、教育、示范、警示、行政执法联系卡、温馨提示书、行政建议书、改正告知书、整改建议书等形式,提高行政相对人对年检验照工作的认识和配合,实现行政指导“预防”违法行为发生和促进违法行为改正的功能。同时,充分利用在年检验照过程中广泛接触各类市场主体的时机,调查了解企业的情况和需要,发挥职能作用,实施“帮企、助企、富企、强企”各项政策措施。(通讯员王毅鹏 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