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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民生,切实做好生活困难群众帮扶解困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帮助残疾人向全面小康社会迈进,市政府2011年专门安排为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
这十件实事包括:
一、进一步完善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功能,提高残疾人康复医疗水平,分批免费为残疾人进行体检。
二、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医疗保健工作,减少残疾发生。
三、为残疾人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提供手术费用资助;为适宜的极重度或重度听力损失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提供资助;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的下肢缺失者分批免费安装高质量高性能假肢。
四、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居家服务对象给予补贴。
五、对在读残疾学生和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的残疾人家庭中的全日制在学健全子女发放助学金补贴;推进对不能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送教服务。
六、为全市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范围的残疾人发放生活救助金;为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给予补助。
七、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建设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发放农村残疾人扶贫项目贷款贴息补助。
八、对家庭收入低于所在区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的残疾人给予法律援助。
九、开展“送温暖献真情共建和谐新天津”大型公益助残活动。
十、举办我市第三届残疾人歌唱大赛,新建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站和特奥运动示范社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