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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我市“十二五”规划提供优质服务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描绘出未来五年天津发展的蓝图,振奋精神,鼓舞人心。天津市工商局认真学习贯彻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综合考虑“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基础和未来五年的发展环境,本着“重点突出、指标量化、合理预计、留有余地”的原则,确定了“十二五”期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发展目标:一是市场主体总量大幅增长。全市各类市场主体预计发展到65.3万户,增长55%。其中,内资企业发展到28.3万户,增长61%;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到2万户,增长43%;个体工商户发展到35万户,增长53%。二是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各类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总额预计增长到6.7万亿元,增长225%。其中,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增长到59814亿元,增长271%;外资企业注册资本增长到1050亿美元,增长61%;个体工商户申报资金增长到224亿元,增长102%。三是商标战略规划全面落实。基本建成六大市级品牌培育基地和十大优势品牌集群。全市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0万件,其中服务商标1万件,驰名商标达到100件,著名商标达到1200件,商标国际注册量达到3000件。四是广告市场快速健康发展。全市专营广告经营单位预计增长到6660户,增长80%;广告经营额预计增长到260亿元,增长150%;广告违法率明显下降。五是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均达到95%以上,市场主体违法率明显下降,市场交易秩序健康有序。六是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消费者申诉投诉解决率保持90%以上水平,全市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
按照上述奋斗目标,天津市工商局立足“十二五”时期天津发展的大背景、大趋势,准确把握监管服务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以落实“四个更加”为用力方向,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努力为实现天津“十二五”规划提供高端化、优质化服务。
1更加注重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优质化水平
我市“十二五”规划提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0%以上,节能减排完成国家下达指标,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以上。这组数字串联出了今后五年天津发展的轨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具有丰富的科学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服务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职责,是市场主体的准入者和监管者,是城乡居民创业就业的促进者和服务者,与天津的发展速度、发展质量、发展效益息息相关。工商部门创新政策促进体系,扩大市场主体总量,有利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加;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培育创业主体,有利于城镇就业率和居民收入的提高;限制“三高”企业进入市场,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把“扩大总量、调整结构、增加活力、促进就业”作为根本任务,在普遍推开规范化服务的基础上,更加强调服务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前瞻性,更加追求服务经济发展的效果、效率和效益。
(一)实行更为宽松的市场主体准入模式。“十二五”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改革方向是“准入门槛要降低,经营范围要放宽,高危行业要盯紧,一般行业要放开,先行领域要试验”。一是推进滨海新区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重要作用,深入研究市场经济监管规律和市场主体需求,在滨海新区试行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分离的新型商事登记制度,坚持“能放就放、能简则简、能减尽减”,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或改变行政审批方式,最大限度地畅通市场准入通道,并在试行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开。二是深化市场主体准入服务机制创新。制定《天津市企业名称管理规定》,释放企业名称资源,解决企业名称需求多样化等问题。完善登记注册网上服务系统,积极采用电子签名、身份认证等现代化手段,探索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申报模式。推行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一次告知、同时接件、分别归档、证照并发”制度,降低企业成本,方便群众办事。三是探索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登记制度改革。正确把握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和改革方向,超前研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监管制度,努力在消除不同类型、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准入在工商登记上的差异,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统一的商事登记制度。
(二)完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的主攻方向和战略重点,工商行政管理责无旁贷,大有可为。一是大力支持新兴行业、新兴业态、新兴经济组织发展。认真落实《关于支持我市新兴行业发展的意见》,将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八大优势产业全面列入对接服务机制,对全市及各区县重大项目实行全程化、保姆式服务。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转型升级,大力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在滨海新区推动金融创新等方面及时跟进政策和服务,支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消费金融、货币经纪等现代金融企业,促进保险改革试验区建设。二是深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延伸和配套服务工作。加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咨询服务岗”,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台账和调研帮扶制度,并向各科技园区、孵化基地、创业中心派驻专职联络员,跟踪项目进度,加强行政指导,及时研究解决与工商职能相关的实际问题,促进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的局面。三是积极推动全市服务业大发展。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提升质量、扩大规模的政策措施,支持响螺湾、于家堡、渤龙湖总部经济区等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建设,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四是努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拓展利用外资的广度和深度,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等领域,提高外资企业资金到位率。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台商投资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深化津台经贸合作。五是认真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研究制定限制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企业进入市场和依法退出市场的政策措施,抑制高耗能产业增长,促进节能减排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三)深化增强企业活力与发展质量的服务措施。市场主体的数量、质量和活力对实现地区生长总值增加、保障创业就业具有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一是继续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充分运用商标专有权质押、债权、股权、林权、海域权、农村土地流转权、动产抵押、集合信托、金融租赁等融资方式和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融资空间。积极主动做好企业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发展中小企业担保等过程中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二是加快实施天津商标战略规划。紧密结合天津产业结构战略,积极引导老字号企业、大型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积极指导涉农区县培育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和农产品商标注册;积极支持驰著名商标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注册国际商标,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美誉度,扩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发展壮大天津广告业。着力提高广告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比重,认真落实《天津市加快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全面提高广告业的专业水平和整体竞争力,使广告发展与天津经济发展同步,确保广告经营额逐年递增并高于全市GDP增长水平。四是深化工商数据分析与研究。切实发挥市场经济晴雨表的作用,深化市工商局、区县工商分局和工商所定期发布发展报告工作,加强对全市优势产业的专题性分析研究,提高编制和研究水平,为政府决策、部门管理、行业自律、企业经营、社会公众提供高层次的信息。
(四)营造更加积极的鼓励创业拉动就业政策环境。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到2015年全市累计新增就业225万人。就业是民生之本,工商部门要把促进充分就业、改善民计民生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一是积极引导和推动全民创业。认真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的各项政策措施,降低准入门槛,培育创业主体,搭建创业载体,多渠道促进创业就业。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壮大,支持发展“楼宇经济”,鼓励各类劳动者自主创业自我就业。二是探索建立社区托管摊贩的工商管理办法。采取“社区托管、工商备案”的方式,着力破解社区居民服务业市场准入的限制性规定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促进社区、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推动各类弱势群体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三是促进农民居住社区、农村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联动发展。大力扶植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支持示范工业园区拓展区和“飞地”建设。综合运用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等措施,促进农业经济结构加快调整,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四是充分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和民营企业协会作用。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举办帮扶就业招聘会,加强对各类人员就业再就业的指导和服务。
2更加注重提升市场监管的精细化水平
市场监管是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壮大区县经济实力、构筑高水平现代产业体系的各项战略目标,很多需要通过市场来实现,需要通过加强市场监管来保障落实。实践证明,市场越发展,经济总量越扩大,消费市场越活跃,市场监管的责任就越大,任务就越重,要求就越高。在天津大改革大开放大发展的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积极应对,胸怀大局,以坚强的党性、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更加高效地加强市场监管,努力实现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的转变,为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建立科学的信用分类风险监管体系。针对日趋繁重复杂的监管任务,有效加强监管的根本出路在于科学整合监管资源,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实施精细化监管。统筹考量系统风险、行业风险、地域风险、监管风险和市场主体失信程度,细致梳理监管风险点,建立《市场监管风险级别标准》,制定《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做到内容真实,反映及时,面向社会,真正管用,提高工商企业信用监管的公信力、权威性和实用性。同时,本着“细分对象、细化责任、细致巡查、细节监管”的原则,在全市推行“一方网格监管”模式,建立市局、分局和工商所三级监管责任体系,将各类市场主体全部置于网格化监管系统,建立与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相匹配的风险巡查机制,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分配、监管事务的相互转承与监管事权的合理划分。
(二)提升市场主体综合监管效能。坚持监管与发展相统一、监管与服务相统一,通过发挥综合职能,在更深层次上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市场主体、保障交易公平。一是加强新兴经济组织监管。在支持新兴行业、新兴业态、新兴经济组织发展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配套监管办法,加强对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对冲基金类公司、交易所市场等金融创新企业的动态跟踪,有效防范监管风险和社会风险。二是稳妥推进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加强与各许可部门的协作,推动建立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对接机制,使无照经营治理成为促进市场主体增量、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三是强化广告活动全程监管。把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医药、食品以及金融投资、房地产等广告作为监管重点,持续深入地推动广告市场整治。制定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市场主体资格和产品市场的限制办法,加大实施行政处罚的力度,促进广告市场健康发展。四是深化合同行政监管。制定出台加强合同监管的意见,综合运用合同行政调解手段,有效化解各种经济矛盾和纠纷;围绕消费投诉焦点和政府监管难点,以网上购物等社会热点问题为重点,制定推广格式合同文本,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五是提高网络交易市场监管能力。制定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的意见,搭建网络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开展网上巡查,接受网上投诉,引导网络商品交易行业自律,努力实现“以网管网”的目标。
(三)全力维护流通领域市场安全。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不仅是个监管问题、经济问题,而且上升到政治问题、国际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不出问题。一是完善商品食品质量监测体系。把群众最关注的、消费量大的、举报投诉多的商品食品作为监管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监测力度。加强商品食品质量监测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商品食品质量信用档案,为监管执法和引导消费提供服务。二是加强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推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与相关部门分工明确、衔接紧密、信息共享、无缝监管的工作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不合格商品食品处理及案件移交办法,完善经营者主动召回和执法部门强制退市相结合的退市机制。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管,严格落实经营者自律监管、可追溯监管、问题乳制品退市监管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等重点地区、散装食品等重点商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全市市场消费安全。
3更加注重提升依法行政的专业化水平
我市“十二五”规划强调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工商机关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是履职尽责的必然要求。
(一)全面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工商系统进一步加强法治工商建设的实施意见。一是提高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坚持学法用法,建立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度、领导班子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提高各级执法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工商行政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二是提升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完善工商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平等予以保护,对违法行为平等追究法律责任。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提升法制工作专业化水平。三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监督程序,健全内外部执法监督体系。坚决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审查和行政应诉制度,高度重视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执法水平。
(二)深化行政执法办案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执法体制,将原先分散在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公平交易等多个业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组建市局、分局、工商所三级专职办案机构,全面推行“一支队伍执法”,各业务部门专致于服务、监管和维权工作,形成权责明确、优势互补、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保证工商系统集中力量查办危害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违法违章案件。
(三)严厉打击危害市场秩序的突出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盯住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场所,对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专项治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和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违法行为。推动打击传销工作向纵深发展,重点打击以资本运作名义从事传销和通过互联网进行传销的非法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黄打非”、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
4更加注重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化水平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社会事业,是一项非常广泛的民生工作。“十二五”规划纲要强调加快社会建设,着力改善民生,全力打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攻坚战;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工商部门肩负着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在经济快速发展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的任务更为重要、更为突出、更为紧迫。工商部门必须科学整合内部专业资源,更加注重用好外部资源,放手让各方力量参与消费维权工作,形成“工商主导、行业自律、多方协同、社会监督”的社会化维权体系。
(一)建设好全市“12315”申诉举报平台。提升“12315”消费咨询和业务能力,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应,及时受理,依法调解,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推进“12315”向商场、企业、社区、农村、学校、景区等扩展,形成“方便举报、反应迅速、快捷高效”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不断扩大“12315”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把“12315”建设成为与广大消费者信息互动的平台、畅通民意的平台、接受监督和听取意见的平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平台。
(二)建立多元化调解消费及矛盾纠纷新机制。探索利用行政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新路子,推动建立工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和解决疑难缠访的工作链,畅通消费诉求表达、纠纷调解、权益保障的渠道。深入研究消费纠纷的新热点、新形式和新领域,倡导市场主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制度,注重将个体维权与群体维权结合起来,将消费维权与行业规范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维权工作效能。
(三)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外部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会员单位的作用,把各行政部门的执法优势和行业协会的专业优势结合起来,扩大与政府职能部门协作范围,加强与各行业协会密切配合,建立广泛联系、互通信息、分拔转办的互动协作机制,形成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局面。继续巩固和完善“环渤海地区三省两市”、“22城市消费维权联盟”协作机制,实现区域消费维权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