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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中年男子晚间与朋友聚会饮下无醇啤酒,不以为然的他转天驾车上班途中被交警查出酒驾交通违法,该男子才恍然大悟:“无醇啤酒不是饮料!”
昨天早上7时20分,营口道大队交警在张自忠路和营口道交口整治酒驾,牌号为京PXXX28的金色夏利车沿张自忠路由西向东行至此地时,交警通过随身携带的酒精检测仪对该车驾驶人检测酒精,结果发现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41毫克,属酒驾交通违法。
经讯问,驾驶员苏某某系南开区人,前一天晚上与朋友在酒店聚会时饮下两瓶无醇啤酒,本以为无醇啤酒类似饮料,休息一夜后照常驾车上班,没想到被交警查出酒精含量超标。经交警宣教,苏某某理解了晚间饮酒转天驾车仍会酒驾,并认识到无醇啤酒并非没有酒精含量,极易让人误以为是饮料而引发酒驾。交警营口道大队依法给予苏某某记12分、吊扣驾驶证3个月、罚款500元的处罚。记者韩爱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