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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法院创新刑附民案件调解机制,做好被告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同时加强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劝慰安抚,最大化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目前,该院刑附民、自诉案件及单独起诉的民事赔偿案件调解率达到85%以上,且兑现率为100%。
该院将附带民事调解前置,并将调解情况作为审判的参考依据。规定依法能调解的附带民事案件均需调解,将民事调解与刑事审判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予以重视。同时,通过具体案例对被告人进行思想疏导,多角度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并加强对被害人及家属的劝慰安抚,强化调解效果。将被告人积极赔偿、悔过表现良好,且得到被害人及家属谅解,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之一,对被告人给予从轻处罚。
此外,对于单独起诉的民事案件、与刑事相牵连的民事案件,加强刑、民两庭的信息共享,及时互通案情、案件进度、当事人思想动态,强化交叉调解和联合调解,实现两类案件的优化处理,最大化促进案件调解。截至目前,该院刑庭已与民庭两次成功联合处理刑民交叉案件,调解案件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