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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时报》2月23日报道原题:奥巴马先生反对歧视同性恋
奥巴马总统做出了一项令人鼓舞的决定,下令司法部今后不要再为不承认同性婚姻的联邦《维护婚姻法》作辩护。这部在1996年通过的法令可悲地、赤裸裸地歧视已婚同性恋者的权利。
司法部长埃里克·霍尔德宣布了这一消息。他表示,该法的关键条文不符合有关标准,国会在道德上对同性恋者的敌视违反了宪法规定,这种建立在陈规基础上的敌视是平等保护条例明确禁止的。
这一决定扭转了政府在捍卫《维护婚姻法》而侵犯配偶平等权利行为的立场,尽管奥巴马总统曾明确表示反对这一立场。
该法案当年由时任总统的克林顿签字通过。法案在联邦层面上将婚姻关系和配偶定义限定于异性之间,否认同性婚姻伴侣的权利,包括领取去世伴侣相关补贴以及共同申报纳税的选择。该法允许联邦政府拒绝承认在各州合法登记的同性婚姻。
总统的决定是保护同性恋者、双性恋者以及变性者权利的一个重大进步。
与此同时,令人激动的是,总统在婚姻法中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他的态度明确表明国会侵犯了本应保护所有美国人而不是大部分人的宪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