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 2月25日电:2011年1至2月,天津港公安局水上治安派出所多项措施全方位服务港区船舶,不仅与交通运输部北海救助局天津基地建立常态协作机制,而且制定《恶劣天气预警 宣教工作办法》,用于具体指导港区船舶宣教预警工作的实际开展。 两部门在交流过程中认真分析了双方在工作职责和宗旨中的交叉点,探讨有关海上船舶事故的救助、紧急情况下的人员救生、漂浮物和沉积物的打捞、刑事案件的水下取证以及水上治安派出所民警的水上技能训练等方面问题,最终确立了信息资源交流共享、实际行动密切配合、加强开展联合训练等长效协作机制,为双方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港区水域紧急救助工作以及部分案件的侦破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因近期大雾等恶劣天气频发,水上派出所于2月23日制定《恶劣天气预警 宣教工作办法》,涉及适用条件、工作对象、具体宣教方式、预警和宣教内容等内容,确定在本区域即将受到或已经受到大风、强降雨、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影响的情况下,采取民警走访、发放预警提示、张贴通告、电话通知、高频电话宣教等多种有效方式,对港区水域内的施工作业船舶、旅游船、小渔船等该所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取得联系的船舶,对即将到来的恶劣天气进行先期预警,提示船舶工作人员强化安全意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谨慎航行,在作业中服从管理、严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良好,恶劣天气中减少不必要的室外作业,保证人员安全,同时做好应急预案,有备无患,为充分发挥自身的服务职能,帮助港区船舶提升航行、作业的安全系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来英钱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