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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日获悉,为鼓励辖区单位和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滨海新区日前出台了《关于鼓励绿色经济、低碳技术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办法》,将从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等20个方面予以支持和鼓励。其中将对年节能量不低于500吨标准煤的部分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根据《办法》规定,新区将对采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热泵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用于生产、照明、发电等用途的项目进行财政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实现区域最小排放及利用各类废弃物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具有显著节能、节水、节材效果,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的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利用风力发电的项目,按照项目年上网发电量综合考虑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利用生物质气化进行供气、发电和工业化生产等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今后新区将对年节能量不低于500吨标准煤的部分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新区今后还将对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将鼓励符合条件的低碳技术企业上市融资,对符合条件的低碳技术类中小企业给予资金支持。(记者李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