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新华网天津频道3月1日电(撰稿、摄影何伟)日前,和平区检察院召开诉前考察帮教会,首次引入现场心理测试,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心理关怀、帮助教育、矫治校正工作。
检察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
张某(男,16岁)等三人和王某某(男,16岁)等4人分别涉嫌抢劫罪和聚众斗殴罪,和平区检察院在审查该两起案件时,发现涉案的上述七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均不满18岁、在学、系初犯;在讯问时,上述犯罪嫌疑人均表示悔罪,希望司法机关从轻处理;同时,犯罪嫌疑人家长积极向被害方进行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均表示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和平区检察院通过调查查明,这七名失足少年平时表现尚好,无不良记录,在案件中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经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七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诉前考察,考察期为三个月。"诉前考察"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案件,设定考察期,待考察期满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诉前考察"是我院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关护、教育、帮助、挽救的一种新的尝试,既保证了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诉的效果,又使被考察对象更易于回归社会,重返正确的人生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