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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住房建设与管理制度的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面对广大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住不上房和广大百姓对房价高涨怨声载道的实际情况,我们必须看到住房改革出现的新问题。有必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进行住房建设与管理的再改革。
再改革,决不是对此前改革的否定,再改革是新形势的需要,是实事求是的表现。
如前所述,住房是有公益性质和重大政治意义的,它与民生的关系是十分直接的。面对很多大城市数以百万计的农民工无房可住;面对占70%以上的工薪阶层买不起住房;面对城市中很多房东把一间房分成多间房出租;面对很多人或住地下室或合租一套房、合租一间房的实际;面对因住房问题难解决,数以万计的夫妻不能团聚;面对因住房问题难解决,2000万儿童留守农村;面对没有便宜的房子可购买,“剩男”、“大女”人数越来越多;面对城市买不起房,数以万计的人到农村去建房而又空置不用;面对因房价过高,很多家庭变成房奴,消费能力大为缩水,内需难以启动等等,可以看出,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
为了搞好住房建设与管理的再改革,笔者认为必须着力解决好以下六个问题:
一、要着力解决好农民工在城市的住房问题。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的多达1.2亿~1.4亿人,占我国总人口的1/10。农民工不仅已经为城市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成了城市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按有关规定,这些农民工都是被作为市民统计进了城市人口的,而实际在房屋使用管理政策上,很多城市却对他们毫无关注。包括首都北京,虽曾有人大、政协多年呼吁,但至今廉租房都没有农民工的份儿。
城市住房建设管理的再改革,一定要把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作为重头戏。不仅要向农民工提供廉价的公租房,而且要为全家两代人都已住进城市,并不准备回乡的农民工建设可承受性住房,让他们走上安居之路。
二、要着力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除棚户区改造和廉租房供应外,重点应是“可承受性”住房。
笔者并不主张所有的年轻人大学一毕业都要买房住,但是,一定要使大多数工薪阶层买得起房。
据媒体报道,中国工薪阶层中80%的人年收入在2.4万元以下。按照世界上通行的住房价格与家庭年收入之比为1:2~5考虑,我们取上限,也就是说不应该让房价高出居民收入的5倍,才是合理的,即一套房的房价应普遍在12万元。当然,应当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要求买房人住小户型(50~80平米较为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