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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以来,海南在18个市县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已逐步成为海南重大项目和决策实施前必经、刚性的程序。海南在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过程中,逐步形成“五到位”的工作标准: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必须切实解决到位;对群众的不合理诉求必须宣传、解释和对话到位;对确实存在困难的群众必须包干负责帮扶到位;对不明真相参与上访闹事的部分群众法制教育到位;对无理取闹借机制造事端谋取私利的骨干分子依法打击到位。
海南昌江核电站项目建设过程中,在项目论证阶段就着手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于稳定评估前置、问题研判准确、工作重点调整及时,一些征地拆迁和建设施工中难以回避的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从根本上、源头上得到化解。项目从征地到二期工程开工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涉及项目的群体性事件。
2009年,海南文昌市在建垃圾处理厂时,遭到项目周边6个自然村村干部和绝大多数群众抵触反对。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海南省委维稳办认为开工建设面临的社会稳定风险较大,提出暂缓施工、另行选址建设的意见。文昌市根据评估意见对垃圾处理厂项目另行选址建设,成功消除一起重大的不稳定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