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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3月1日电(记者于文静)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年营业收入已超过1200亿元,带动1500万农民受益。
这是记者1日从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在浙江宁波联合召开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的。据悉,截至2010年底,全国农家乐已超150万家,规模以上休闲农业园区超过1.8万家,全国年接待人数超过4亿人次。同时,产业类型丰富多样,发展方式逐步转变,品牌建设不断推进。
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在会上强调,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是具有市场需求、蕴藏巨大潜力的朝阳产业,要将发展休闲农业放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战略高度来认识。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局长张天佐表示,“十二五”是旅游消费向休闲消费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国休闲旅游资源70%在农村,休闲农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蕴含着巨大的潜力。当前,要重点在大中城市周边、名胜景区周边、依山傍水逐草自然生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传统特色农区等五类地区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
近年来,各地围绕高、特、优、新、奇,努力打造休闲农业知名品牌。已发展形成江西婺源和广西罗平的油菜花节,北京大兴的西瓜节,浙江余姚的杨梅节和张家界的荷花节,内蒙古新疆等地的草原度假和贵州的村寨游,上海的崇明岛前卫村和北京小汤山特菜大观园,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辽宁庄河的歇马山庄等一大批知名品牌。
会议还公布了2010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