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 3月3日电:与安监、边防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据现有施工船舶数据库建立对涉水工程施工单位的诚信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今年,按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天津海事局将对辖区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开展一系列工作,将大型群众性、体育水上活动纳入管理范围。
据了解,新《规定》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前规定不同的是,新规定适用范围更广,将大型群众性、体育水上活动纳入管理范围。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近几年,滨海新区龙舟等水上赛事增多,《规定》将这类水上活动囊括其中,适用范围包括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这样,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的同时,更有利于海事部门的管理。同时,按照《规定》,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办理程序更加完善,对涉水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也更加明确,进一步保障了涉水施工安全。
为确保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涉水建设施工单位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严格履行涉水工程建设期和营运期水上交通安全有关职责。涉水工程施工与营运期间,需做好通航安全维护工作,保证通航安全维护、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投入,确保资金使用满足通航安全需要。与此同时,自觉接受海事通航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完善水上水下活动安全及防污染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恶劣天气防抗能力。
天津海事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今后,天津海事部门将与有关部门建立涉水工程安全管理两级联动机制,与安监、边防、海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督促、指导涉水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对涉水工程施工单位和施工船舶的安全诚信管理制度。除此之外,还将设立相关奖惩机制,对屡禁不止的违法现象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记者韩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