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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对因转型升级需要组织职工内部培训、提升职工技能的重点进出口企业和重点新兴产业企业给予特别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250元/人,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家。近日,苏州高新区劳动社保局推出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10条举措,为实现“三年跨越计划”开局之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保障。
这10条举措包括: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继续实行临时性下浮、免除欠缴企业社保滞纳金、提高社保经办效率、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制度、提高企业用工补助标准、建立企业特别培训补贴制度、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缩短行政审批时间等等。
其中,提高企业用工补助标准举措提出:鼓励企业吸纳本地人员就业,对向区就业岗位储备库提供岗位(非公益性岗位)并成功吸纳本区籍“零就业家庭”或“女35周岁、45周岁”以上失地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重点进出口企业和重点新兴产业企业给予用工补助。吸纳“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补助金额为300元/月/人;吸纳“女35周岁、男45周岁”以上失地人员就业的为200元/月/人。
今年高新区还将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制度。举措提出:苏州高新区将建立重点进出口企业和重点新兴产业企业缺工动态监控制度,定期调查和发布重点进出口企业和重点新兴产业企业用工需求,借助全市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力量,帮助企业缓解“用工紧缺”。对为企业缓解“用工紧缺”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在年底进行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