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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西部海域的“海上皇宫”,正在成为相关监管部门和官员的一个烫手山芋。深圳市海洋局和龙岗区政府2日发布消息称,“海上皇宫”属于非法占用海域,收回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擅自发放的“养殖登记证”。瞬间,网络上新一轮质疑之声四起,地方权力监管、依法行政乃至司法正义再度遭受重创。
这是一个近乎荒诞的处理过程:既然一开始就是非法侵占海域修建的豪华私人娱乐场,“海上皇宫”缘何能在2003年顺利取得相关手续开建?2005年被认定违法建筑后,又缘何能在执法部门眼皮底下越建越大?在经过媒体曝光、部门调查和法院判决拆解后,今年2月又缘何取得合法经营许可?如今舆论发飙,“海上皇宫”再一次被定性为违法建筑。这几起几落之间,权力运作的原生态令人叹为观止,行政权威更是丧失殆尽。
我相信,在事件之初,有关部门是低估了舆论监督的毅力和功效。某些地方权力就是这样,处在舆论监督的风口浪尖,自然会收起骄纵,摆出一副老实的样子;一旦风声过后,便又恢复常态,自顾按照自己的齿轮运行,根本不理会墙外的喧嚣。而缺乏监督的权力就很容易在利益的绑架下当墙头草。如果不是媒体对“海上皇宫”背后的真实身份和成长过程深挖不止,如果不是各种批评和质疑的声音持续不断,这样一个违法建筑或许就顺利实现身份蜕变,一跃成为合法的“海上红楼”。
事情显然并未完结。行政调查和司法认定以及对合法蜕变企图的阻却,只是“海上皇宫”在法律层面上的倒掉。在其以非法的真面目示人之后,更大的难题在于我们怎么对待它——它就像是一个怪胎,对其孕育诞生过程中折射出的各种问题,我们是否有勇气去揭露、去追查、去改正。如果想在依法行政的公信力上力挽狂澜,那么就必须继续追问:当初的审批程序是如何失守的?违法之后又是如何取得“养殖登记证”和“休闲垂钓证”的?其间的相关责任人有没有受到追究?建筑本身是否有权力提供保护的影子?违法建筑的查处还会不会再次流产?
其实,一座耗资近亿元的建筑,实体上的“倒掉”难免让人觉得可惜。我甚至以为,将“海上皇宫”拆除殆尽并不见得就是执法归位的最佳方式,毕竟它还可以真正为民所用。拆除“海上皇宫”至少有三个层面:法律上的“倒掉”事关事实正义的实现,实体上的“倒掉”事关财产利益与法律权威的均衡,而心理上的“倒掉”则事关权力的正当性重构。只是最后一个“倒掉”,要比拆除实体建筑艰难得多。(傅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