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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上午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自3月28日起,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药品价格将下调,平均降幅达21%。目前,本市正在对涉及品种的未列剂型和规格进行增补,确保降价措施落实到位。
据了解,此次降价的162种药品主要涉及抗生素类和用于治疗心血管疾病的循环系统类,属于常用药。国家发改委的通知规定,降低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其中,单独定价药品价格按《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规定执行;统一定价药品价格按《统一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规定执行。对于单独定价和统一定价药品目录中未列的剂型和规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及有关规定,制定公布在本行政区域内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这次公布的价格。市发改委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为确保降价措施落实到位,本市正在对本次价格调整涉及品种的未列剂型、规格进行增补。3月28日后,本市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均不得超过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最高价格。记者王绍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