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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市规划局获悉,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求,加强对天津市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控制和引导,本市规划部门编制完成《天津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年)》,昨起向社会公示。根据规划,本市“十二五”期间,将新建保障性住房5205万平方米。
“十二五”建各类住房9500万至12000万平方米
新建保障房占到一半
从市规划部门获悉,《天津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年)》正式向社会公示。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本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将占各类住房建筑面积一半。
规划将住房分为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两大类,其中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小城镇还迁房;商品住房包括除限价商品房以外的其他商品住房。根据规划,今起五年内,本市将建设各类住房建筑面积9500万平方米至1200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保障性住房5205万平方米,包括经济适用房约7万套,总计445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22万套,总计184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15万套,总计675万平方米;小城镇还迁房2240万平方米;新建商品住房48万套至75.5万套,建筑面积为4295万平方米至6795万平方米。
参考近年本市人口增长规律和住宅建筑面积增长规律,预测规划期内天津市住房建设总需求约为9500万平方米至12000万平方米,规划期内年均增量约为1900万平方米至2400万平方米。截至去年底,全市城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1720万平方米,全市城镇人口为1040万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0.5平方米。全市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面积供应比例已超过70%,商品住房供应主要以普通商品房为主,保障性住房建设量在“十一五”期间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遵循便于出行配套齐全等原则
各类保障房均衡分布
根据规划,本市实行分区域平衡原则,统筹安排、合理分配不同种类住房的建筑规模和用地规模的比例。主城区各类住房项目分布重点结合中心城区更新改造、北部新区拓展、环外双青、大寺新家园建设以及小城镇挂钩式点建设进行布局。
据了解,主城区各类保障性住房布局总体遵循“均衡分布、便于出行、配套齐全、规模适中”的原则,其中:经济适用房主要用于城市危陋房拆迁和城中村改造的安置。宜与其他商品房配建、混合布局,宜布局在交通要道周边,重点考虑与小学、幼儿园、托老所等社区服务设施相邻;限价商品房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可与普通商品住房配建,可选择距离公共中心或交通枢纽相对较近区域;公共租赁房按照分散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以配套建设为主,集中建设和分散收购为辅。城市中心区、新区都应有所布局,宜与商品住房配建;独立项目可布局在直通工作地点的交通要道周边或产业区附近;小城镇还迁房重点结合小城镇挂钩式点计划,主要分布在环城四区内的北仓镇、双口镇、青光镇、杨柳青镇、中北镇、辛口镇、张家窝镇、精武镇、新立街、军粮城镇、葛沽镇、八里台镇及王稳庄镇。
其他区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结合小城镇挂钩试点建设以小城镇还迁房为主的住房类型;同时,考虑近郊新城集聚城镇人口的职能,结合旧城区改造及产业区居住配套,可适当增加限价商品房在近郊地区的建设量。还将在近郊新城周边适当考虑新家园项目选址。
滨海新区建房4500万至5670万平方米
建四个新城组团
根据规划,滨海新区五年内计划建房4500万平方米至5670万平方米,规划建设四个新城组团。
根据规划,滨海新区将新建住房建筑面积为4500万平方米至567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145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76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225万平方米,小城镇还迁房315万平方米,商品住房3050万平方米至4220万平方米。
滨海新区将规划建设四个新城组团,分别为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欣嘉园、中部新城和轻纺生活区;改造提升三个老城区,分别为汉沽城区、塘沽城区和大港城区。滨海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结合各新城组团和各产业功能区进行配套布局;商品住房主要结合各新城组团和老城区改造进行均衡布局;同时,根据地区发展定位及生态景观条件,在沿河、近海地区的中新天津生态城、海滨旅游区、北塘地区等侧重规划部分高档商品住房。(记者雷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