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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规划部门获悉,《天津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昨日起向社会公示。根据《规划》,从今年开始至2015年,本市拟建设各类住房建筑面积9500-1200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5205万平方米,新建商品住房48-75.5万套,建筑面积为4295-6795万平方米。
《规划》将住房分为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两大类,其中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小城镇还迁房;商品住房包括除限价商品房以外的其他商品住房。《规划》要求各区域新建住房单套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住房建设总量的70%;各区域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应达到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其中:经济适用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主要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以单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为主;限价商品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根据《规划》,五年内本市将新建保障性住房5205万平方米,包括经济适用房约7万套,总计445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22万套,总计184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15万套,总计675万平方米;小城镇还迁房2240万平方米;新建商品住房48-75.5万套,建筑面积为4295-6795万平方米。
据了解,参考近年天津市人口增长规律和住宅建筑面积增长规律,预测规划期内天津市住房建设总需求约为9500-12000万平方米。截至2010年底,全市城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1720万平方米,全市城镇人口为1040万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0.5平方米/人。全市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面积供应比例已超过70%,商品住房供应主要以普通商品房为主,保障性住房建设量在“十一五”期间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记者孔令彬)
各类住房“均衡分布”
遵循便于出行配套齐全等原则
根据昨日向社会公布的《天津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主城区各类住房项目分布重点结合中心城区更新改造、北部新区拓展、环外双青、大寺新家园建设以及小城镇挂钩试点建设进行布局。
主城区各类保障性住房布局总体遵循“均衡分布、便于出行、配套齐全、规模适中”的原则,其中:经济适用房主要用于城市危陋房拆迁和城中村改造的安置。宜与其他商品房配建、混合布局,宜布局在交通要道周边,重点考虑与小学、幼儿园、托老所等社区服务设施相邻。限价商品房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可与普通商品住房配建,可选择距离公共中心或交通枢纽相对较近区域。公共租赁房按照分散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以配套建设为主,独立项目可布局在直通工作地点的交通要道周边或产业区附近。小城镇还迁房重点结合小城镇挂钩试点计划,主要分布在环城四区内的北仓镇、双口镇、青光镇、杨柳青镇、中北镇、辛口镇、张家窝镇、精武镇、新立街、军粮城镇、葛沽镇、八里台镇及王稳庄镇。(记者孔令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