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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主要任务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关键一年。市委确定了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党领导下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承担着重要责任。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要求,根据市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的部署和“稳中求进、稳中求好、稳中求快”的工作思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保障和促进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我市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使地方立法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上,立法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立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常委会要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抓紧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规,及时制定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的法规,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好地发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重要作用,修改《天津滨海新区条例》。围绕经济建设,制定或修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加强无线电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的质量、效益和水平。围绕文化建设,制定或修改义务教育等地方性法规,推动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围绕社会建设,制定或修改促进养老事业、人体器官捐献、保障少数民族权益等地方性法规,提升社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功能。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或修改水资源综合利用管理、防御气象灾害、环境教育、城市道路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加快构建独具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市。围绕民主政治建设,修改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实施代表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和研究机构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调研论证,探索和把握规律,进一步推进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扩大人大代表直接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的范围,拓展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深度。积极做好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吸纳民意。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深入贯彻监督法,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在监督内容上更加紧扣大局、更加贴近民生,不断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市级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视察城乡一体化、电力设施建设和保护、生态市建设等工作。强化对文化改革发展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情况的报告,开展文物保护执法检查,视察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发展、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创意产业发展等工作。强化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开展就业促进执法检查,视察残疾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强化对司法公正的监督,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加强跟踪检查,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好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完善人大信访工作机制,促进和谐稳定。
以发挥代表作用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依法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加大督办力度,重点检查推动,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履职学习,做好市人大代表的履职培训和新一届区县人大代表及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初任培训,帮助代表学习和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常识、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和物质保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视察调研等活动,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总结交流代表履职经验,宣传人大代表风采,营造全社会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继续做好为天津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组织好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学习培训等活动。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依法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进一步抓好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建设。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人大工作各个方面。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更多地掌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使调研成为提高审议质量、推进常委会工作的重要途径。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人才荟萃、知识密集、经验丰富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加强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努力形成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各位代表!天津的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我们要实现的目标催人奋进,要完成的任务艰巨繁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