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迅速开展于桥水库专项执法
市水务局联合蓟县政府迅速开展于桥水库专项执法,共组成5个执法小组,重点查处水库警戒区内机动船捕鱼、畜禽饲养和垃圾废物丢弃等违法行为。除打捞于桥水库库区河湾处的水面漂浮物外,还对果河桥桥面违法鱼市进行了清理,涉及到果河内废弃的船只和养鸭问题,以及建筑垃圾、农药瓶、动物尸体,蓟县政府已责成西龙虎峪镇安排清理。 |
二、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加大巡视巡查力度
市水务局和蓟县政府将进一步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加大巡视巡查力度,确保污水、垃圾不入库。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和管理力度,充实水库管理人员,发挥公安、水政、管理单位“三位一体”联合巡控执法机制,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事件。 |
三、水质检测加密频次
市水务局在常规原水和自来水水质监测的基础上,加密监测频次。目前,对于桥水库的水质检测共有34项,除了国家规定的29项外,针对水质富营养化的问题,又增加了3项检测。可以说天津对于桥水库水质的检测采用了最严格的标准。 |
四、实施于桥水库水源保护工程,进行生态修复
近年来,为保障引滦水源安全,天津投资3亿元,实施于桥水库水源保护工程,增殖放流各类鱼苗1880万尾,购置5条自动水草收割船和10条自动转运船,建设6座堆草场保障库区水体生态恢复。同时,对水库周边21条沟道进行治理,新建马伸桥人工湿地、4971座户用沼气池和15座养殖小区沼气池,建设1座垃圾处理场,配置270名保洁员和270套垃圾清运设施,为水库周边7个乡镇111个村建成了垃圾清运处理系统,完成湖滨带工程防护林2300亩、芦苇湿地2200亩,进行生态修复。 |
五、开展多次专项治理
市水务局依法加强水库管理,会同蓟县政府、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对库区非法采沙、非法旅游联合开展了多次专项治理,对于桥水库22米高程以下(警戒区)内的农家院全部予以拆除,清理从事旅游服务的船只、器械,拆除水上游乐设施。适时适度组织于桥水库库区水草打捞,有效将水体中氮、磷等污染物带离水体,抑制夏季蓝藻爆发,保障水库水质安全。 |
六、继续深化于桥水库水源保护工作
做好于桥水库22米保护区范围内土地确权发证工作,逐步实现封闭管理;搞好生态修复,加快推进水库周边湿地系统建设;健全完善巡视巡查、日常保洁常态化机制,实现库区巡视、保洁全覆盖。配合蓟县政府加快实施《于桥水库周边保护发展规划》和蓟县新城建设,进一步扩大库区周边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覆盖面,将果河纳入“河长制”管理,确保水质安全。 |
七、推动引滦上游水源保护工作
针对引滦上游水源保护工作,市水务局将和市有关部门将继续推动河北省人民政府将滦河流域潘大水库等重点水域及引滦入津沿线(河北省境内)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争取《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源地保护规划》尽快批复,将《于桥水库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纳入海河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推动“引滦水源保护跨省生态补偿机制方案”纳入环保部、财政部“省际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并呼吁国家有关部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来支持承德市水污染源治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