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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在天津“两会”召开期间,记者就百姓关心的话题,采访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高憬宏。
记者:司法公开,老百姓非常关注,作为高级法院主要领导,您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高憬宏:司法公开是衡量法治发展的标尺,是法治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破解司法难题、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措施。具体来讲,它至少可以解决这样几个问题:一是消除当事人对司法的质疑。实践中我们发现,有的案件程序公正合法、裁判结果也很公正,但是当事人并不满意。分析起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司法公开不到位,司法信息不对称,导致当事人对司法的过程产生了不好的联想。二是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推行司法公开后,法官的一言一行都处在公众的监督之下,作为法官本人会认真考虑自己的言谈举止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是否有违公正司法的形象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将会督促法官自我进步。三是促进法院提升工作水平。推行司法公开可以使民意沟通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能够根据公开内容,对我们的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及时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记者:天津法院在司法公开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高憬宏:近年来,天津法院始终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立公信,全面推行立案、庭审、执行、信访等8项公开机制。一是推行立案公开,将受案范围、诉讼费标准、文书样式、审执流程、监督电话等通过公告牌、电子触摸屏、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推行审判公开,试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持续开展庭审观摩暨庭审公开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旁听庭审,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推行执行公开,全面实行评估拍卖机构公开选定、评估拍卖过程全程公开,实行国有资产和其他财产分别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和网络拍卖中心竞价拍卖,避免暗箱操作。四是推行审务公开,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编发公报、举办法院开放日、发布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案件和重要工作信息。
记者:在推动司法公开上,天津法院目前还有哪些具体的做法?
高憬宏:前不久,最高法院在深圳召开了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天津法院正在原有工作的良好基础上,以更加开放和自信的心态加快建设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三大公开平台,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一是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从今年1月1日起,对所有依法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一律上网。二是依托信息技术优势,全力做好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对辖区的重大案件和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适时实行微博直播和录播。三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研究“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公开执行进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开促公正立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记者孙启明通讯员李川祖先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