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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月22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肖怀远主任所作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各项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天津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密围绕中心,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全力服务大局,积极推动我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加快美丽天津建设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