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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政府、各责任单位:
天津北方网讯:经预测,2月23日至2月27日,我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3]88号)规定的III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
现发布III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请各区县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启动III级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经预测,2月23日至27日,我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3]88号)规定的III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III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点击观看全文】
经环保部门预测,2月23日至27日,本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依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实施三级(黄色)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点击观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