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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4年2月23日,市政府发布了III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启动了III级应急响应措施。经预测,自2月27日零时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已不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3]88号)规定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
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预警终止信息,请各区县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停止应急响应措施。
天津北方网讯:按照市政府《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7日零时起停止实施三级(黄色)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停止实施此次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天津交管局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