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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在培训交流中领会
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天津北方网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日前,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举办了学习培训班,邀请专家解读四中全会精神,组织所属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开展座谈交流。大家一致认为,中央和市委把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既是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的重大机遇。
“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首先要树立法治思维。”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负责同志说,市级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在带头遵守和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全面推进党建工作法治化上做出表率。坚持树立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管党治党,在逐条对照党内法规、逐项完成规定任务的基础上,严密组织党内生活,严格执行党内监督,严肃追究失职主体责任。
“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要把党内法规‘吃准’‘吃透’。”有关负责同志说,明确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就必须明确法规依据。这个依据就是四中全会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章》、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制度。
下一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将组织推动市级机关党组织,逐条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机关党组织的九条职责规定,推进市级机关依法决策和依法治理,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在推进法治天津建设、服务美丽天津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任务中发挥作用。同时,要进一步突出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监督职责,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严格组织生活会,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机关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增强党内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