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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5年预算草案
2015年,国内外经济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仍处于深度调整期,总体复苏疲弱态势难有明显改观。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发展的内涵和条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市面临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叠加的重大机遇,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扩大开放,将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我们要科学认识、主动适应新常态的内在要求,顺势而为、勇于担当,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抓住国家战略叠加的重大机遇,全力推进投资贸易和生活服务两个便利化,全力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依法理财,硬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收支
收入预算2653亿元,比上年增长11%。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148亿元和转移支付214亿元,上年结余123亿元,以及调入资金等67亿元,预算总收入为3205亿元。支出预算3205亿元,比上年增长11.1%。
(2)市级收支
收入预算943亿元,比上年增长10%。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148亿元和转移支付214亿元,上年结余58亿元,以及调入资金等23亿元,减去市对区县税收返还45亿元和转移支付157亿元,预算总收入为1184亿元。主要收入预算项目情况是:增值税124亿元,增长11.6%;营业税279亿元,增长11%;企业所得税97亿元,增长9%;个人所得税50亿元,增长15%;城市维护建设税11亿元,增长11%;土地增值税70亿元,增长10.2%;非税收入308亿元,增长8.1%。
支出预算1184亿元,比上年增长9%。主要支出预算项目情况是:教育支出190亿元,增长13.4%;科学技术支出57亿元,增长12.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亿元,增长1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亿元,增长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亿元,增长14.1%;节能环保支出46亿元,增长13.9%;城乡社区支出215亿元,增长5%;农林水支出93亿元,增长12.9%;交通运输支出88亿元,增长3.5%;公共安全支出71亿元,增长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亿元,增长7.7%。
市对区县转移支付157亿元。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104亿元,由区县统筹安排使用,其中均衡性补助18亿元,增资补助27亿元,体制结算补助22亿元,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补助3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3亿元,由区县按规定专款专用,其中教育8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9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5亿元,城乡社区6亿元,交通运输2亿元,商业服务业等2亿元。
为保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在市人代会批准市级预算草案前,已预拨了1月份运转经费1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
收入预算882亿元,比上年下降16%,其中土地出让收入845亿元,下降13.2%,主要是预计土地出让面积有所减少。加上预计中央转移支付3亿元和上年结余251亿元,减去调出资金等62亿元,预算总收入为1074亿元。支出预算1074亿元,比上年增长16.7%,主要是上年结余资金结转今年安排支出。
(2)市级收支
收入预算368亿元,比上年下降30%,其中土地出让收入335亿元,下降30%。加上预计中央转移支付3亿元和上年结余90亿元,减去市对区县转移支付4亿元、调出资金等19亿元,预算总收入438亿元。支出预算438亿元,比上年增长3.3%。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收入预算905亿元,比上年增长7.9%,其中保险费收入68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80亿元,利息收入等39亿元;支出预算882亿元,增长16.1%;收入预算905亿元减去支出预算882亿元,当年结余2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33亿元。分险种情况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55亿元,支出543亿元,当年结余1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63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24亿元,支出222亿元,当年结余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亿元,支出37亿元,当年结余-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亿元,支出10亿元,当年结余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亿元;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亿元,支出11亿元,当年结余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亿元,支出26亿元,当年结余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2亿元,支出33亿元,当年结余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7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市收支
收入预算18亿元,包括利润13亿元、股利股息5亿元。支出预算18亿元,包括政府融资平台资本金3.3亿元,一般企业资本金8.5亿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贴3亿元,滨海新区国有企业改制和重点民生项目3亿元,国有企业解困资金等0.2亿元。
(2)市级收支
收入预算15亿元,包括利润10亿元、股利股息5亿元。支出预算15亿元,包括政府融资平台资本金3.3亿元,一般企业资本金8.5亿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贴3亿元,国有企业解困资金等0.2亿元。
总的来看,今年财政收入预算是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的,综合考虑了经济增长预期、税收政策调整和加强收入征管等因素。财政支出预算是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编制的,重点体现了增加民生投入、促进转型升级和厉行勤俭节约等要求。在预算执行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增收节支措施,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三)政府债务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总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分地区限额由财政部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省级政府可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发行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并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市县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级政府代为举借。目前,我市正在组织申报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发行额度,待国务院批准后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三、抢抓机遇,改革创新,努力构建天津发展新优势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着力深化财税改革,推动创新发展,加强民生保障,为推进“两个便利化”、打造“两个升级版”作出新贡献。
(一)抢抓国家战略叠加机遇,推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财税政策,创新合作机制,助推交通、产业、环境等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加快合作示范区建设。推进天津自贸区建设,完善纳税服务便利化,实现企业设立“一证一章”一天办结,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环境,引进培育更多的市场主体。推进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优化创新资源布局,设立创新引导基金,通过“一区多园”、政策辐射,以及科研成果自主处置、收益自主分配试点等措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担保补贴等多种方式,推进海洋经济示范区和节能减排示范城市建设。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新建功能区和示范工业园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企业总部、研发中心、运营中心、财务中心投资落户。推进服务经济体系建设,依托制造业优势,大力发展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更多的税收亿元楼。推进生活服务便利化,大力发展健康养老、家政服务、教育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推进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蔬菜、林果、水产等优质农产品种养殖面积。推进500个困难村重点帮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努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加快现代交通体系建设,促进城市载体功能升级
支持搭建京津冀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平台,推进京津第二城际规划立项,建成津保铁路、京津城际延伸线。加大资本金注入,加快地铁1号东延线、4号、5号、6号、10号线建设。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实施50条主干道路综合提升工程,整治274座桥下空间。加大航班航线培育力度,完善异地候机厅功能,支持航空物流区建设,加快建设大型门户枢纽机场。落实港口发展扶持政策,推进东疆二岛、大港港区30万吨级航道建设。继续实施公交提升“八大工程”,优化调整公交线路60条,新增更新公交车2000辆,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大力改善生态环境,统筹用好大气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快燃煤锅炉改燃并网和煤炭清洁利用,全面淘汰黄标车。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综合治理河道29条,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23座,铺设配套管网390公里。启动园林城市建设,完成植树造林50万亩,新建提升绿化面积2000万平方米。实施城市美化净化工程,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网格化管理,重点提升主干道路、城市家具等环境设施,中心城区道路实现机扫水洗。
(三)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民计民生保障水平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社区农村延伸,增加转移支付,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按居住人口核定转移支付机制,实施社区服务功能提升工程,着力解决保障性住房、新家园和城乡结合部居住区管理服务问题。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乡危陋房屋改造,完成西于庄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实施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工程,将村级组织经费补助由每村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完成清洁村庄行动建设任务,实施农村饮水提升改造。
完成学前教育提升计划,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支持新建城区和偏远地区配套学校建设,新增一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完成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完成基础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支持文化产业做大做强,鼓励文化精品创作,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完善实体书店和图书出版扶持政策。推进全运会场馆建设和维修改造,启动全运惠民工程,新建更新一批健身园和体育公园。支持体育产业发展,促进健康消费。推进中医二附院、人民医院三期等项目建设,将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520元提高到670元。继续做好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医疗卫生“网底”建设,将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纳入财政保障,推进医保报销制度向村卫生室延伸。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促进更高质量就业。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增加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调整城乡低保、优抚救济、特困救助、农村五保补助和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发挥财政补贴导向作用,鼓励多渠道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一批养老机构床位,完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增加市场监管投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创新,建设法治财政阳光财政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执行预算法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委确定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进预算全面规范公开透明。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编制“十三五”财政规划纲要,探索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拨款部门的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要向社会公开。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公务用车改革。
完善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扩大营改增试点,逐步将生活服务、建筑、房地产、金融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推进消费税、房地产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加快构建地方税体系;清理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严禁越权或变相减免税。全面改进税收征管,扩大信息管税覆盖面,建设“网上税务局”;推行电子发票管理,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推进大数据利用,加强信息对比分析,完善税收征信体系。
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研究将城市建设、住房保障、基础教育、基层卫生、民政事务、就业帮扶等事权下放区县管理,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将下放事权对应的预算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区县统筹安排、自主管理,同时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制度。按照“增一般、减专项、提绩效”的思路,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加大向困难区县和社区、农村等基层组织倾斜力度。
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推进政府投资基金化管理、股权化运作,吸纳社会资本跟进投入,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将社区服务、居家养老、就业培训等服务事项交由社会力量承担。推进公共产品融资租赁,对电动公交、地铁车辆、诊疗设备等公共产品实行批量购置、分期付款、到期回购。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暖供气、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推行自发自还地方债,调整优化债务结构。厘清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逐步剥离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政府举借债务必须报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债务资金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设立政府偿债准备金,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和信用评级制度,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按照依法治市总体要求,完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严禁多征预征或减征缓征收入。强化支出预算约束,预算执行中如需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必须报经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机关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实行“财政审批、人行核准”制度,未经审批自行开立和应撤未撤的账户视为“小金库”。实施重点公务支出网上监控,继续严控“三公”经费,节省的资金用于民生支出。加强小客车牌照竞价收入、彩票公益金等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安排使用和公告公示。加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管理,完善专家遴选和过程公开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大国有资本收益征缴力度,严格资产配置处置程序。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深化财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发展动力,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实现城市定位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