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1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为全面落实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贿赂犯罪,中国各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
他说,打击行贿犯罪是国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案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办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行贿犯罪。
赵登举说,要突出工作重点,依法严肃查办那些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行贿犯罪行为。对进行走私、制假、骗税、骗汇等非法活动行贿的;向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行贿的;因行贿致使国家利益和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行贿数额巨大、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单位行贿、单位行贿情节严重的;介绍贿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以及其它情节严重的行贿犯罪行为,都应坚决依法查处。
赵登举强调说,特别是对党政干部向上级领导或其它党政机关行贿和在全国有影响、有震动的受贿犯罪大案要案中涉及的重要行贿犯罪分子,要坚决严惩。
他还说,要加强对行贿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各级检察院要集中力量,对严重行贿犯罪抓紧查办一批,侦结一批,起诉一批。最高检察院和省级检察院要分别对全国和各地有影响、有震动的严重行贿犯罪案件加强督办、参办,掌握进展情况,实行跟踪指导。最高检察院要对行贿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行贿案件的立案、侦结、起诉等进展情况,实行备案制度。(朱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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