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南宁采访时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近年来通过科学改革工作制度和方法,促进公正执法,从而有力地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
广西检察机关积极推行责、权、利统一,实行主诉检察官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自治区的区、市、县三级检察院共有三百六十四名检察官通过考试、竞争上岗、择优选任等程序被任命为主诉检察官。从今年七月一日起,全自治区共有一百个检察院全面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二十九个检察院实行原办案制与主诉制并行的双轨制。同时,批捕部门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目前也正在积极试行中。
全面推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是广西检察机关在公正执法中的一大特色。桂林市检察院在全区率先实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之后,自治区检察院总结桂林的经验,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方案,并在全区正式推行。
广西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地协调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律师的关系,努力改善诉讼大环境。通过定期通报情况、座谈研讨、互相派员培训、组织公安机关侦查员观摩出庭等方式,促进了与公安机关的合作关系;经常召开以出庭公诉与刑事辩护为主题的座谈会,向法官、律师征求对公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提高办案质量。目前,一些审查起诉部门正在酝酿与辩护方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为获得更好的指控和证明效果,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去年来,在广西自治区检察院的部署和推动下,柳州铁路局、钦州市、桂林市、南宁市等检察院陆续开始运用多媒体示证系统为出庭公诉服务。
近年来,广西各级检察机关批捕起诉部门凡遇重特大案件,都坚持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预审工作,加快了办案速度,提高了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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