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广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李军(正厅级)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宣判后,李军表示要向省高院上诉。
豪宅劫案揪出贪官
1998年6月23日上午,李军在广州恒福路“金苑山庄”的住宅被3名歹徒打劫,李军报出的失窃财物共计120多万元。这一情况引起公安部门的警觉:一个国家机关干部,哪来这么多财产?公安机关立即向省纪委报告。省纪委展开调查,经过艰苦努力,查清了李军利用职权,接受或向下级单位要求报销个人开支,以及在商检局办公大楼装修过程中收受包工头贿赂。1999年6月16日,李军被停职检查,8月7日被广州市检察院刑事拘留,8月30日被逮捕。
利用职权大肆受贿
经广州中院审理认定,广州市检察院对李军的指控全部成立。法院查明:1996年5月至1999年5月间,李军利用担任广东商检局党组副书记、书记、副局长、主管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共9次索取、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276275?6元。案发后,李军明智地退还了全部赃款,法院因此对他酌情从轻处罚。
法庭审理时,李军及其辩护律师提出,李军收受财物是真,但有些是享受正常待遇,有些没有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有些是不得已而为之,有些因特殊情况未及时结付货款。总之,李军只是违反财经纪律,且已退清赃款,不构成犯罪。但法庭认为这些辩护意见均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李军其人
李军,1946年7月7日出生。其父母是老革命。1965年,他与一群干部子弟一道,被作为机要员招来广东,后又上了大学,继而被推荐到中央党校进修,接下来是大踏步前进,不惑之年当上了韶关市副市长。1996年,他又被提拔为广东商检局党组书记。(记者邹高翔 通讯员粟晓晶)
受贿时间及犯罪事实
1997年5月至1998年6月间 李军在商检局办公大楼一、三层内部进行二次装修工程的招标承建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深圳润鹏投资公司法人代表黄振良参加装修工程的投标提供帮助,使黄挂靠的广州市城总装饰有限公司中标。事后,李军通过其司机邓保明收受黄振良贿送的10万元。
1999年5月 李军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华景新城住宅装修需要费用为由,通过邓保明向广东海外建设总公司项目经理索要4?3万元。
1998年5月至1999年4月 李军利用职务便利,将其妻吕树君购买自用家具的发票通过邓保明交给省商检局属下的惠州港、饶平、佛山商检局,要求为其支付购买家具的费用,因而索要得2?338万元。
1998年6月 李军将自用的“联想”电脑发票交给惠州港商检局局长,要求“报销”,索取得9200元。
1996年8月 李军与尚未正式调入省商检局工作的邓保明,从广州乘飞机前往石家庄看望李军亲属,之后二人又到郑州看望李军父母。9月,李军将邓保明的两张机票及其它费用的单据,交给潮州市商检局的一名副局长,要求“报销”,索取得4058?9元。
1996年12月 李军在杭州的一名同学托他买一些钻石首饰,买好后,李军交给邓保明等二人带到杭州交给其同学,由此产生的差旅费用,李军要求省商检局第四检验处处长支付,索取得4971元。
1997年年底 李军向惠州港商检局局长索要爱立信788型手机两部,价值8660元。
1999年1月 李军以自己的新居需要家用电器为名,向顺德商检局办公室主任索要“科龙”、“美的”空调各一台、“海尔”洗衣机一台、“容声”热水壶一个,价值共9490元。
1996年5月至1998年4月间 李军要求佛山、顺德、增城商检局支付其亲友在“金苑山庄”居住的房费,共索要得7?364万元。
背景消息:贪官“尾巴”是这样露出来的
综合报道 查处李军一案的“源头”,是两年前其住处发生的一宗入室抢劫案。
1998年6月23日上午8时许,广州市恒福路“金苑山庄”的一套房子发生一起特大抢劫案:两名劫匪窜入屋内,用刀将屋内一名男子的大腿刺伤,又将他捆绑起来,然后翻箱倒柜,劫走一批财物。
案发地点正是李军的住所,案发时在屋内的那名男子,姓吕,是李军的“保镖”。作报案笔录时,李军所报的损失情况令人大吃一惊!他列出来的被劫财物清单中,最大的一笔损失是一个保险柜被整个掠走,内有现金人民币、港币各10万元;存折6本,其中内地存折3本,存有美金2万元、港币30万元、人民币10万元,以及香港存折3本,存有港币大约30万元。单单这些现金和存折,价值就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市刑警支队将此案定为特大持刀入屋抢劫案,全力进行侦破。案发两个月后,刑警先后在江西将入室劫匪毛某、汪某捉拿归案。据他们交代,这起劫案的主谋是曾给李军当过“保镖”的江西人廖某。毛某、汪某落网时,刑警缴获了他们从李军那劫走的一张人民币存单(未能提现),存额为6?5万元。怪了,当初李军报案时没有提到这张存单啊!再一追问,两名劫匪说出了当初从李军住所劫走财物的详情:撬开保险柜后,他们发现保险柜中有现金人民币、港币各10万元,65万元人民币存单1张,还有港币存折数本。劫匪说,这些港币存折的存款加起来大概有近300万元吧。如此说来,李军住所被劫的财物高达400万元以上!案子是破了,但留下了一个敏感的问题:李军住所内为何有如此巨额的现金和存折?显然,不管是李军自报的100万余元,还是劫
匪供述的400万余元,均与身为公务员的李军的收入极不相称。
破案后不久,纪检部门开始对李军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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