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喜之郎食品有限公司仓管部经理刘某利用职务之便,领取仓管部46人工资后潜逃被抓,日前,刘某被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刘某系河南平顶山市人,今年29岁。他在宝安区西乡镇深圳喜之郎食品有限公司做工期间,为获取不法之财,于1998年7月利用任公司仓管部经理职务之便,领取仓管部员工余光会等46人的6月份工资近5万元之后,于当天中午携赃款潜逃至广州隐藏,并将赃款人民币2000元邮寄给其母,余款则挥霍殆尽。今年6月,刘某在广州南方人才市场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