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东莞市法院对一起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林进财和陈国强都被判处了死刑。
被告林进财、陈国强原为建行东莞市分行出纳科金库管库员。1997年12月初,两人经多次合谋,利用工作之便从银行金库中秘密取出资金存进其他银行里赚取存款利息3267元。1998年7月,两人采用扣压会计凭证不按时入账的手段,从银行金库中窃取人民币现金200万元。而后因无法填回这笔款项,两人又连续从金库中窃取人民币750万元,并于1998年8月逃往泰国曼谷。出逃前,二人还将扣压的现金入库凭证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