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天津市静海县李某采取虚假注册手段,成立“二千万元”资本的公司,又以虚假广告等手段坑蒙他人。日前,李某被大港区检察院以虚假注册资本罪、虚假广告罪、合同诈骗罪依法批捕。
1996年,李某为开办房地产公司,利用其在某银行的四张总金额为10.5120万元的金穗卡存款单,采取涂改存款金额、虚拟股东、员工名单等手段,以2000万元的资本,在本市某会计事务所注册了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6年至1998年3月间,李某在明知没有正当销路的情况下,为扩大自己经营的手套编织业务,多次在众多媒体上刊登虚假的劳保手套加工广告,误导加工户的信任,以致造成加工户严重损失。
1997年8月至1998年3月间,李某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以包收包销手套的名义骗得手套加工户赵某等人的信任,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并以每台2380元的价格向手套加工户出售手套编织机。合同签订后,他却以种种理由刁难拒收加工户织出的手套,拒绝履行合同,给加工户造成了38万余元的经济损失。案发后,大港区检察院依法批捕,并决定提起公诉。(张照东 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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