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检察院司法会计鉴定发现,当前贪污挪用公款手法又翻出新花样,作案人员往往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熟悉帐务流程,作案手法更隐蔽狡诈。
某厂厂长范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厂方的资金20万元以预付款的名义,通过其它公司转至证券公司炒股,为掩盖其挪用资金的行为,他用4张发票冲抵广告费用入帐。某银行业务员利用负责建筑工程保险金的便利,先后30次挪用本单位公款合计近4千万元申购新股,或是借给其他单位。某国有冶金企业办公室秘书张某,则在4年内利用临摹、涂改、添加字迹等手法,将假收据混在真收据中,贪污公款达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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