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巴黎第31轻罪法庭17日作出决定,对在法国沿海排放废油造成海面污染的一名斯里兰卡籍船长和一名罗马尼亚籍船长分别判处罚款60万法郎,并同时责成他们在指定的法国报纸上公布这两起案件及判决结果。
这是法国司法部门第一次对造成法国沿海污染的外轮船长作出巨额罚款判决。
据法国媒体报道,一艘名为“远东胜利”号的外籍货轮1999年1月在拉芒什海峡距法国北部城市图盖35公里以外的海域排放废油,法国绿色和平组织发现此事后将其告上了法庭。巴黎第31轻罪法庭17日决定,该货轮的斯里兰卡船长被判罚款60万法郎,其中30万由轮船公司支付。此外,有关案情及判决结果必须由被告人在法国的《海事报》、《解放报》和《费加罗报》上公布。
法国绿色和平组织还控告了另一艘挂巴拿马国旗的矿石船。该船被控于2000年4月在法国西部沿海造成一片宽36公里、长约400公里的废油污染区。
负责该船的罗马尼亚籍船长17日也被法庭判处罚款60万法郎,同时还被责成在6家法国报纸上公布此案。 (王敬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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